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审核,现将《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02-13
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21年,国务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相关地方和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试点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创新,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改善,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2-1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2023-02-1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关于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2月29日
2023-02-1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4日
2023-02-1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4日
2023-02-07
2023-02-07
2023-02-07
2023-02-02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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