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于:2023-03-15 15:25 来源:上海一网通办

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沪科〔2023〕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动上海科普事业发展,持续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科普作品包括科普微视频和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须为上海单位制作拍摄或出版。

  (一)科普微视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围绕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有利于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2.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

  3.参选作品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视频应在电视台播出或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播放且累计点击量不低于10万次,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5.视频中的文字语音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6.形式、格式要求: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200兆之间,最好为高清视频。

  (二)科普图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具备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有利于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有利于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2.作者应承诺参选作品的原创性,保证拥有参选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参选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图书发行量应达到3000册以上。

  4.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5.未曾获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被科技部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中国科协、中国作协评选为优秀科普作品。

  6.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参评。

  二、报名方式

  1.各委办局、各区科委(协)可推荐科普微视频、科普图书各5部。

  2.科普作品的第一创制(主编)单位可以直接推荐。

  3.科普作品的作者自荐。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周五)下午15:00。

  2.申报参加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须提交:《2023年上海市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申报表》(纸质版6份)及微视频光盘(4套)。

  3.申报参加优秀科普图书评选须提交:《2023年上海市优秀科普图书评选申报表》(纸质版6份)及参评科普图书(6套)。

  4.凡参加本次评选的材料恕不退还。

  5.优秀科普微视频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kepuvideo@hxlib.sh.cn;优秀科普图书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kepuwork@hxlib.sh.cn。

  6.凡参加本次评选视作同意上海市科普相关服务平台可以公益使用参选科普作品,参加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的作品有资格直接参加上海国际科普微电影(微视频)大赛。

  四、评选办法

  经资格审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参评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23年上海市科普优秀作品向社会推介。

  五、联系方式

  1.《2023年上海市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申报表》(纸质版6份)及微视频光盘(4套)请寄至沪杏科技图书馆(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216号103室)。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18516601563

  2.《2023年上海市优秀科普图书评选申报表》(纸质版6份)及参评科普图书(6套)请寄至沪杏科技图书馆(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216号103室)。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64163838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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