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法规〔2022〕1562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发展改革委:
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审核,现将《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8日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新闻推荐
最新文章
风采展播
产业经济
视讯号
中企视讯公众号
账户登录
还没有账户?去注册 >
找回密码
恭喜您成功修改密码
弹窗将在3秒之后关闭,去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