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于:2023-04-21 10:17 来源:上海一网通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沪府办〔2023〕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6日

上海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对标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着力强化城市功能,以区域更新为重点,分层、分类、分区域、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更好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有序开展,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完善,有机更新理念深入人心,城市更新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规划引领,试点先行。坚持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与自下而上的更新需求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项目化推进,探索城市更新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

  (二)区域统筹,整体推进。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统筹建筑空间、滨水空间、街道空间、绿色空间和地下空间全要素管控,推动区域整体更新。

  (三)民生为先,品质为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特殊群体需求,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更加注重职住平衡,提供更高品质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绿色低碳,安全韧性。坚持集约型、内涵式、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牢牢守住超大城市运行安全底线,提高城市韧性。

  (五)传承文化,弘扬精神。坚持传承和彰显海派文化,弘扬“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

  (六)政府引导,共建共享。坚持党建引领、政府引导,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多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平等协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三、重点任务

  聚焦区域,分类梳理,重点开展城市更新六大行动。

  (一)综合区域整体焕新行动。提升发展能级,统筹推进综合性区域的城市更新,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强化分类引导,加强全要素统筹协调。

  目标任务:到2025年,重点开展10个以上综合性区域更新项目,重点推进“一江一河”沿岸地区、外滩“第二立面”、衡复历史风貌区、北外滩、吴淞创新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等区域更新。

  (二)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不断改善居住条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两旧一村”改造工作,到2025年,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基本完成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实施3000万平方米各类旧住房更高水平改造更新,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9000台。中心城区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面启动。创建1000个新时代“美丽家园”特色小区、100个新时代“美丽家园”示范小区。

  (三)公共空间设施优化行动。优化功能品质,打造高品质城市公共空间。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系统提高城市应对风险能力。

  目标任务:到2025年,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盘活存量用地、用房用于各类公共设施建设。中心城各街镇以及主城片区、新城、核心镇、中心镇的居住地区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一般镇及乡村地区开展试点。全市率先建成5个以上“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示范性街镇。建设若干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启动推进实施基础教育“高品质”校园建设项目,各区初高中学段均能新建1-2个“高品质”校园。完成10个以上公共空间优化项目,改建或新建180座左右口袋公园,建成150个以上“美丽街区”,创建50个“公园城市示范点”。完成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480公里,完成燃气老化管道改造600公里,实施老旧供水管道改造约1000公里,实施排水主管检测约4700公里、修复或改造约600公里,实施配电网升级改造项目423个,提升桥下空间品质、提升河道景观,建成5个慢行交通示范区。城市建成区40%的区域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400万平方米。完成100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2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若干绿色生态城区(更新城区)建设。

  (四)历史风貌魅力重塑行动。加强保护传承,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将历史风貌保护与人民城市发展需求有机结合,合理引导空间载体活化利用。

  目标任务:到2025年,完成3个以上历史风貌保护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道路项目,推进3个以上历史古镇保护修缮和更新利用示范项目,打造15个以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示范项目。推进山阴路风貌保护区城市更新等项目。

  (五)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行动。服务产业升级,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推动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促进空间利用向集约紧凑、功能复合、低碳高效转变,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优势。

  目标任务:到2025年,推进3个以上重点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盘活产业用地3万亩。

  (六)商业商务活力再造行动。盘活存量资源,焕发商业商务区崭新活力,营造布局合理、结构灵活、功能多元的新业态环境,辐射带动周边区域。

  目标任务:到2025年,推动3个以上市、区级传统商圈改造升级,打造6个国家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100个市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成5个以上商务楼宇改造升级或转化利用项目。

  四、实施保障

  (一)坚持规划引领。贯彻实施城市发展目标和空间发展战略,落实各层级规划关于城市更新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二)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城市更新相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三)加大政策供给和标准支持力度。出台城市更新支持政策、标准清单,各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标准,逐步完善城市更新配套政策、标准体系。创新机制,通过市区、政企、项目联动,推动“资金、资产、资源”要素统筹和“跨周期、跨区域、跨类别”平衡。

  (四)加强重点项目储备和组织实施。梳理形成六大类重点任务清单,各相关部门、各区、各推进主体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序。在此基础上,结合发展实际,及时优化调整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市城市更新中心的平台作用。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工作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搭建城市更新信息化平台。搭建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实行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智慧化管理,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六)建立评估考核机制。研究建立城市更新评估体系,开展城市更新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专项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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